2021年滁州市本级建设工程标后履约检查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01号令)、《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滁政办秘〔2018〕192号)等精神,响应“新阶段再出发”总动员,强化标后履约监管,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推动招标投标市场和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构建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提升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标后履约管理,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发现和纠正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诚信履约,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二、检查范围
市本级进入市交易中心交易的中标金额在400万以上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重点检查中标金额在2000万以上在建工程建设项目。
三、检查方式
市公管局会同市效能办、行业主管部门等,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与,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等情况。是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建设工程书面合同,并按规定公开合同信息及履行、变更信息;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二)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等提交退还情况。中标人是否按期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是否及时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保函等。
(三)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建设工程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建设审批手续。
(四)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在岗的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等)与中标人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是否依法依规;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使用标后管理系统移动端APP进行自动定位考勤;项目经理、总监是否按期组织相关会议,推进协调施工过程有关问题;是否填写施工、监理日志。
(五)工程建设进度情况。需要征收土地、房屋的,其进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形象进度是否符合工期计划。
(六)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招标人是否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等。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否纳入人社部门监管。
中标人是否存在向他人转包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包和违法分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标后履约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压实压紧工作责任,把标后履约管理作为推进项目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积极配合开展标后履约检查。
(二)落实自查自纠。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检查方案对所属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项目管理措施,提升标后履约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从严整改落实。市公管局会同市效能办、行业主管部门等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市公管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