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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17 10:4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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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朗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参与了定远县定城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五标段(城东路)项目(项目编号:czgc202204-193)的投标,上级部门在专项巡察中发现你公司存在投标MAC地址一致情形,本机关已依法开展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你公司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检查,不得阻挠。
因我委多次联系你公司未果,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你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前,指派熟悉和负责该项目投标的人员前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受调查(询问),至今未到现场接受调查(询问)。
本机关将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3号)等相关规定,拟对你公司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分数2分。
根据《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3号)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不良行为认定。为保障你公司合法权益,现采用公告送达,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地址:定远县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306室(监督股)
联系电话:0550-4288633
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