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管局“三举措”,
对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2022年以来,滁州市公管局围绕打造公开透明、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主动出击,深入挖掘违法违规线索,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行为,从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一是在完善制度上“做文章”。健全完善监管工作流程和机制,先后修订、出台开评标环节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监督人员、辅助人员、值班人员、隔夜评标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等8项制度,进一步压实开评标各环节各方主体责任。出台开评标环节重大异常事项处置工作规范,确保开评标环节紧急重大异常事项处理提速提效,保证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正常平稳。
二是在压实责任上“全覆盖”。明确项目单位合同签订、公开时效主体责任,限制评标专家评审过程打分畸高畸低行为,进一步压缩场内流转周期,持续高效推进项目进展。2022年以来,对项目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4次,处理代理机构19起,处理评标专家18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考评扣分、批评警示。
三是在从严查处上“零容忍”。实行电子化在线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系统,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增设MAC地址使用痕迹、投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雷同性查询、重点关注名单预警等功能,深入挖掘开评标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线索,通过机器码查询、投标文件比对、抱团分析等多种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以来,将68家企业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对4家企业和4名个人开展行政处罚,对27家企业开展不良行为处理。
撰稿:刘超 审核:杨杰 审签:张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