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滁州市公管局持续推进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运行,从“智慧化、高效化、公开化”三个层面着手,不断完善制度保障,深度加强综合监管,充分运用智能化大数据监管手段,加大交易监督检查力度,积极营造阳光、清朗、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一是“智慧”赋能,围标串标在线管。制定《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工作规范》,“标书雷同性分析”“保证金及保函缴纳情况”“投标机器码”等模块出现异常,监管系统自动预警标红。同时,监督人员在开评标监督过程中借助监管系统,对评委打分畸高畸低及投标企业是否存在异常报价等情形实现在线智能监测,为加大围标串标的打击力度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以来,市本级通过监管系统发现10家企业投标存在异常并进行处理。
二是“制度”赋能,不良行为及时管。修订《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细化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规范信用信息记录及披露程序。对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进行记录与披露,提高不良竞争主体违法和失信成本。2023年以来,市本级开展不良行为处理19起。
三是“行政”赋能,违法违规有效管。修订《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流程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流程图》,统一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执法处理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投诉处理、处罚信息全部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并同步推送至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信用中国”等网站,全方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市本级公示投诉、处罚信息23个。
撰稿:陈晓燕 审核:杨杰 审签:张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