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滁州市公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流程,在规范化执法方面精耕细作,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执法环境,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支撑。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修订完善多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完善执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行政执法审理、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规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2023年以来,开展专家论证5次,法律顾问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10余份。二是完善执法工作流程规范机制。制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审理工作规范、信访举报办法等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增加信用修复机制。三是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标准,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避免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程序正当合法。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执法决定及时公开。重大案件全部落实集体讨论制度,执行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案同罚,过罚相当。一是应公开尽公开。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亮证执法,执法决定均依法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以来,将22条行政处罚信息推送到“信用中国”等网站。二是应记录尽记录。配备4台行政执法记录仪,以视频影像方式,对办案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了执法留痕,责任可塑。三是应审核尽审核。涉及到行政处罚的案件,均经法制审核,全年法制审核案件5宗。
撰稿:杨杰 审核:杨杰 审签:张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