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全面实行电子档案管理的基础上,我局不断提升项目档案管理水平。
一是压实业主和代理公司责任。《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和代理公司是项目档案的第一责任人,规定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业主或代理公司应将项目档案交至交易中心。
二是压实项目档案接收人的审核责任。要求各县市区交易中心项目档案管理人员,在接收档案时,应详细检查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完整,音视频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市交易中心定期组织检查。
三是提高归档资料的及时性。档案系统设置自动提醒功能,对于未按期归档的项目,系统及时发通知提醒代理公司及时归档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员也会定期通知代理公司及时归档项目资料。通过以上服务,极大的提高了归档的及时性。截止目前,所有应归档项目全部按期归档。
撰稿:张荣跃 审核:张荣跃 审签:王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