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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项目交易场地安排服务指南

基本信息

办理事项名称 临时性项目交易场地安排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 监督科
办事依据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 公告发布、交易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标准化服务”。
办理条件 临时性增加项目等临时性使用交易场地或者评标(评审)场地的
办理地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材料 见下表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550-3801651 监督电话 0550-3801656
办理流程 (1)对于评标专家复议等临时性使用交易场地或者评标(评审)场地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
(2)交易场地或者评标(评审)场地临时性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载明项目名称,使用时间,使用原因等信息。
(3)监督科根据交易项目安排的实际情况,进行交易场地或者评标(评审)场地的临时调配。

办理材料

材料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份数 签章要求 是否容缺 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 复印件 电子件
1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异议(质疑)登记表 0份 0份 1份 监督科签署意见 不容缺受理 见附件下载
2 项目质疑(异议)答复改变中标、成交结果事项报备表 0份 0份 1份 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签署意见 不容缺受理 见附件下载
附件: 临时性项目交易场地安排服务.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