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临时性项目交易场地安排服务指南 | 承办机构 | 监督科 |
办事依据 |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 公告发布、交易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标准化服务”。 | ||
办理条件 | 临时性增加项目等临时性使用交易场地或者评标(评审)场地的 | ||
办理地点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材料 | 见下表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550-3801651 | 监督电话 | 0550-3801656 |
办理流程 |
(1)对于评标专家复议等临时性使用交易场地或者评标(评审)场地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
(2)交易场地或者评标(评审)场地临时性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载明项目名称,使用时间,使用原因等信息。 (3)监督科根据交易项目安排的实际情况,进行交易场地或者评标(评审)场地的临时调配。 |
材料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份数 | 签章要求 | 是否容缺 | 示范文本下载 | ||
原件 | 复印件 | 电子件 | |||||
1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异议(质疑)登记表 | 0份 | 0份 | 1份 | 监督科签署意见 | 不容缺受理 | 见附件下载 |
2 | 项目质疑(异议)答复改变中标、成交结果事项报备表 | 0份 | 0份 | 1份 | 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签署意见 | 不容缺受理 | 见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