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fycg202410-017
二、项目名称:总铺镇稻田养虾基地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钰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明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C02-1幢
成交金额:伍拾玖万肆仟玖佰陆拾柒元叁角伍分(小写:594967.3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总铺镇稻田养虾基地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总铺镇稻田养虾基地建设工程内容包含新建水泥路总长1700米,宽3.0米,厚18厘米。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喆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234141676830)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福军、王传梅、 颜红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公管综〔2023〕19号》文件指导标准收费,招标代理费服务费: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或安徽恒盛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总铺镇总铺街道156号或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1单元101室,联系人:张燕或张进军 ,联系电话:18155015603或15385064086。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所需材料详见: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凤阳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惠政路凤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0-6726600。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2.4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凤阳县总铺镇总铺街道156号
联系方式:张燕 18155015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盛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5385064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张进军
电 话:18155015603、15385064086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最终报价表
3.业绩一览表
0天6小时47分4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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